本报讯 从下周二开始,财政部将发行2009年第五期和第六期电子式储蓄国债,两期国债均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期限分别为1年和3年,年利率分别为2.60%和3.73%,发行总额均为200亿元,各大银行均有销售。业内人士表示,考虑通胀预期,购买1年期国债可能更划算。
两期国债发行期均为2009年9月15日至9月29日,节假日正常发行,2009年9月15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9月15日支付利息。第五期于2010年9月15日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第六期于2012年9月15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两期国债均按实际天数计息,不计复利。发行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每一账户当期最高购买限额为300万元;两期国债以100元为起点按100元的整数倍发售、兑付和办理其他各项业务;两期国债不可以流通转让,可以提前兑取、质押贷款和非交易过户。这次即将发行的两期电子国债的利率与8月份发行凭证式国债利率完全相同,与目前银行储蓄存款利率相比,3年期国债比同期定存高出0.4个百分点,1年期国债利率高出同期定存0.35个百分点。业内人士表示,尽管3年期国债利率高于1年期,但考虑到通胀预期,购买1年期国债实际更为划算,这样到期后,投资者还可选择收益率更高的理财产品。 (陈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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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获悉,经财政部、人民银行批准,8家商业银行新获准开办储蓄国债(电子式)业务,至此,储蓄国债(电子式)试点银行增加至26家。这8家商行是深发展银行、石家庄商行、青岛银行、大连银行、恒丰银行、包商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乌鲁木齐商业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