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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律师称谷歌必须修改版权和解协议
发表日期:2009-09-12作者:WWW.SINA.COM.CN 出处:go.rss.sina.com.cn  

  新浪科技讯 北京时间9月10日下午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美国多名版权律师指出,由于受到许多机构和个人的反对,谷歌可能必须修改与美国作家协会和美国出版商协会达成的和解协议(以下简称“和解协议”)。

  Gibson Dunn & Crutcher律师事务所版权律师特伦斯·罗斯(Terence Ross)表示,尽管对和解协议的部分反对意见“不合理”,但有些反对意见却是法院不会忽视的,法院可能要求双方参考反对意见修改和解协议。

  多家出版公司2005年起诉了谷歌,诉称其数字化图书项目大规模侵犯了他们的版权。谷歌去年与美国作家协会和美国出版商协会就该案达成了和解协议。

  哥伦比亚法学院克诺肯法律、媒体和艺术中心执行理事琼·贝赛克(June Besek)表示,法官不会简单地否定和解协议,毕竟其中包含大量有意义的内容,而是会指出哪些地方需要修改。

  Frankfurt, Kurnit, Klein and Selz律师事务所版权律师汤姆·塞尔兹(Tom Selz)表示,和解协议需要修改的部分可能包括给予谷歌“最惠国”待遇的条款——这意味着谷歌竞争对手在与出版商达成类似协议时不能享受到更有利的条件,以及规定谷歌如何使用网民阅读习惯信息的条款。

  谷歌发言人詹妮·约翰逊(Jennie Johnson)表示,该公司“对和解协议被批准有信心”。谷歌还表示,欢迎法院对和解协议的执行进行监督。

  塞尔兹指出,美国法院最关心的是美国司法部的调查,谷歌需要修改哪些条款目前尚不得而知,“谷歌以及美国作家协会和美国出版商协会必须做好修改和解协议的准备,至于需要修改哪些条款,目前还难以预料”。(志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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